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工资保证金,作为专项资金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