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2021年北京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将执行“京6B”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非道路机械排放国四标准、扩大高排放非道路机械禁止使用范围等多项标准政策。此外,国三汽油车淘汰补助政策也将于2021年年底到期。这些标准政策涉及“车、油、路”多个方面,是北京市综合施策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

在科技手段支撑下,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坚持统筹“车、油、路”,综合运用法治、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现了移动源排放污染物大幅下降。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80万,北京市在持续推进改善空气质量过程中,始终把移动源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抓严抓实。2021年,北京市针对移动源排放污染,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多措并举,重点在提升准入标准、加速老旧车淘汰、严格高排放机械管控、强化油品源头减排、推进在用车和机械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

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深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要求,继续坚持 “车、油、路” 统筹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法治、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持续推动移动源减排,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温馨提示一:

以下标准政策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京6B”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北京市发布的《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和《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两项地方标准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请北京全市成品油生产者、经营者、非经营性自备油品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生产、销售、使用达标油品。

非道路机械排放国四标准。按照今年发布的《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通告》,北京市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国四非道路机械排放标准,与目前实施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比,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标准增加了发动机颗粒物数量限值和瞬态测试要求,以及增加了整机排放限值和测试要求。请在京的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用户,按照通告要求生产、销售、购置符合标准的非道路机械。

扩大高排放非道路机械禁止使用范围。2021年12月1日起将实施新一轮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政策,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将扩大至北京市北部四区部分区域及其他13个区全部区域,机械种类增加至7类高排放机械。请各机械使用单位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二:

国三汽油车淘汰补助政策年底即将到期,想办理的抓紧时间!

补助政策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或转出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国三排放标准汽油载客汽车和汽油载货汽车车主可享受政府补助。在2021年底前淘汰的国三汽油车,对载客汽车,报废的单车补助3200元—17600元,转出的单车补助1600元—8800元;对载货汽车,报废的单车补助11200元,转出的单车补助5600元。为方便车主办理手续,将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定为2022年3月31日,请广大车主抓紧办理手续,避免超过补助办理时间,逾期将不予办理。补助办理咨询电话、网址、网点参见附表。

网址:www.bjtgc.com.cn

客服电话: 010-63211588/66295768

010-66295653/66295710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6:30

监督电话: 010-66295554

客服邮箱: 20110801@cbeex.com.cn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