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面有好多主播都挺酷的”“有人带我打游戏,有人用特别好听的声音陪我说话”“直播间里的人唱很奇特的歌曲给我听”……正是这些主播们的激情诱导、话术套路,让一名14岁女生迷失在直播间,不停地刷礼物打赏主播,一年时间竟然花掉200万元。
据报道,目前,此案正式在本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女孩家人要求平台返还所有打赏费用。
关于未成年人“天价打赏”网络主播的事例不胜枚举,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客观来看,未成年人“天价打赏”频发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未成年人理性自控能力较差、部分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等。但说到底,平台失管才是关键。
为治理直播打赏乱象,相关部门近年来频频出台针对性政策,比如国家广电总局于2020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对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以及禁止暗示、诱惑或鼓励用户大额“打赏”等做了严格规定;去年2月,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
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时至今日各平台大多仍然敷衍了事,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身份验证可以轻松破解——面对滚滚而来的打赏抽成,自然乐得在审核管理上“睁一眼闭一眼”。
正如有人提出,相关治理行动收效甚微,关键一点是没能真正切中平台利益的“七寸”。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建议,“关闭平台打赏功能,加强正向引导”,这无疑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新的思路。直播乱象频出、屡禁不止,无非是利益使然。对违规平台“关闭平台打赏功能”,断了其“财路”,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惩戒措施。只有真正触动平台方的“利益蛋糕”,才能倒逼其重视并加强直播管理,制度规范才可能落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