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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发文称被江西萍乡女友一家索要“1888万彩礼”,在引发“天价彩礼”讨论之时,也引发人们对该网友发布内容真实性的质疑。1月12日晚,疑似发布相关文章的知乎“匿名用户”发表道歉声明,向江西萍乡当地政府致歉,但网友并不买账。这种造谣对地方声誉造成的不利影响,造谣者和平台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平台应该如何建章立制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

首先,这种为了制造噱头虚构故事消费大众情绪或已涉嫌违法,造谣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散布谣言的人侵犯了公民的个人名誉权,依据相关规定,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其次,对于网络谣言、不实信息,平台负有治理责任。对于平台而言,发现不实消息,不予以及时删除,对于扩大不利影响的部分,要依法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如果平台监管不利,或将受到网信办要求整改的处理。网信办有权主动督促指导平台加强监测查证,第一时间溯源并关闭首发账号。

最后,我还想说,为了规制网络谣言的泛滥,网络平台要加强治理,要对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哪些属于单纯的个体经验分享,哪些属于可能产生误导的信息发布。对于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应及时建立审核和研判机制,加强信息内容相似比例高的经验分享类审核,避免造成虚假信息传播,引发公众恐慌。对于救助类信息发布,既要保障救助类信息可以正常发布,也要避免不法分子简单抄袭套用他人求助信息进行发布,影响公众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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