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电影《满江红》上映以来,虽然票房一路飘红,但伴随的争议却始终不断。很多网友在观看之后都对影片中涉及的历史错误表达了看法。

日前,知名历史博主@吴钩 就指出,电影《满江红》中有一个设定是错误的。电影中岳飞在狱中留有遗言:“鹏举绝笔,以明心迹……”,问题就出在这里。岳飞,姓岳名飞,字鹏举。但剧本创作者可能不知道,称字含有尊重、礼貌的感情色彩,因此,表字一般都是用于称呼他人,而不可以用于自称。

以下附全文:


【资料图】

按电影的设定,岳飞在狱中留有遗言,这一遗言是:“鹏举绝笔,以明心迹。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问题就出在这里。

我当然不是想说:《满江红》一词其实并非岳飞的作品,而是明人的托名之作,拿来作为岳飞遗言,不妥。首先申明,我没有这个意思。《满江红》究竟是不是岳飞手笔,我的态度是,暂时存疑。不过,作为文艺作品,电影将《满江红》设定为岳飞狱中绝笔,是没有问题的,在情节编排上能自圆其说、合乎情理就可以了,不必理会学界对《满江红》一词作者的争论。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又要说问题出现在所谓的“《满江红》遗言”中呢?因为《满江红》电影的主创人员让岳飞在留题遗言词时写下了“鹏举绝笔”这四个字。我们大家都知道,剧本创作者也知道,岳飞,姓岳名飞,字鹏举。鹏举就是岳飞的表字。但剧本创作者可能不知道,称字含有尊重、礼貌的感情色彩,因此,表字一般都是用于称呼他人,而不可以用于自称。

名的功能、感情色彩恰好与字相反。假设我们生活在古代,与一位来访的客人谈话,如果直呼其名,会显得很不礼貌,而应该称客人的字;而自称时,如果自称表字,也是不识礼节的行为,应该自称名。举个例子,诸葛亮初与刘备见面,诸葛亮总是自称“亮”,而刘备则称他“孔明”。假如诸葛亮自称“孔明”,刘备却称他“亮”,那就太莫名其妙了,可以将《三国演义》的作者拖出去罚抄作业100遍了。

当然,语言习惯是会变化的。在宋朝,称呼他人时,称名不称字已经十分常见,并无轻薄之意。但不管怎么样,宋朝人在自称时是不可能直称自己的表字的。岳飞也不会。我们去读岳飞留下来的书牍文字,在他报告政府部门或与他人通信的函件上,都是自称“飞”,而决不会自称“鹏举”。请见下图两例。

当然,按宋人的习惯,岳飞也可以自称“某”、“岳某”。因此,假如岳飞真的在狱中留下遗言,他的遗言决不可能自称“鹏举绝笔”,只可能会说“飞绝笔”、“岳某绝笔”。

将《满江红》一词设定为岳飞的遗言,从文艺创作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的,我完全支持。但既然故事的背景为宋代,用语还是遵循宋人的习惯吧。这样也能显示出创作团队的用心与专业。

可惜这类“自称表字”的错误在古装影剧作品中还是挺常见的,记得电视剧《苏东坡》中,苏辙便多次自称“子由”。

电影《满江红》可能还有一个错误:剧中,秦桧穿着一身绯红色公服——我不敢十分确定,记忆可能有错,刚去搜了剧照,似乎穿着紫袍,但我分明记得片尾秦桧一身绯红。如果我的记忆没误的话,那么,让秦桧穿上红色公服,便是电影创作人员不考究细节的表现。因为按宋制,官员公服以颜色体现品阶,不同品阶的官员着不同颜色的公服。宰相这个级别的高官,公服是紫色的。当上宰相的秦桧怎么可能服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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