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重庆市北碚区某小区内,业主罗某因物业纠纷,携带刀具冲入物业办公室内行凶杀人,最终导致物业管理人员一死一伤,目前行凶杀人、伤人的罗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件看似是一起偶发案件,但是从全国形势来看,此案件发生应该是物业与业主关系恶化到极致的必然结果。

物业与业主之间本来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更是服务者与主人的关系,但是从目前看来,很多甚至可以说大多数物业公司都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将自己作为管理小区的义务变成了管理业主的权力,平时高高在上,俨然一副执法者的姿态,让广大业主苦情已久且无处说理。


(资料图片)

由于我工作的特殊性,接触物业与业主都比较多,同时我也是一名业主,可是工作、生活中见过无数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在此说来大家听听……

有些物业虽然管理着小区的监控系统,但是不允许业主私自去查看,比如业主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被剐蹭,财产受损等,业主去物业查监控,有的物业做的比较好,热心的帮助业主查看。但是有的物业脾气就比较大了,说业主无权调取监控,必须由公安部门才能调取监控。我想问一下懂得物业管理条例的人,这有这个规定吗?业主用自己交的物业费给物业发着工资,其他什么基建费、周转金、保证金、某某基金等等费用,怎么业主查看一下自己花钱安装的监控物业还有权拒绝?有人说为了保护其他业主隐私,可是监控都是安装在公共区域的,谈何隐私问题?

有监控的还算好的,有些小区监控早已年久失修、形同虚设……

还比如某些小区单元门也早已破败不堪,由开始的密码输入到手动钥匙开门又到只需推开直到最后门拆了,任何人员均可径直进入,由一扇单元门的变化过程就可看到物业服务水平的与日俱增,一步一步方便业主,永无止境……

还比如小区的地下车库,里面监控可以是坏的,地面也可以是坏的,甚至铺设在地下车库上面的管道也可以是四处漏水的,可是唯一不会坏的就是地下车库门口的车牌识别设备,这个设备永远都是运营正常的,以保证没有买车位的车肯定不会进得去,这一点物业做的还是比较负责的……

再比如小区的门禁,看似人在岗、设备在线,可是实际上车随便进,人随便走,各种小商小贩、小广告小区内任性而行,无拘无束……

还有小区的收垃圾都会被物业垄断,未经物业允许,业主私自联系的收垃圾人员无权进入小区,问物业,物业说你可以把垃圾拿出小区门口再卖啊,要么只能卖给物业指定的废品收购人员,在这方面物业的服务也可谓是事无巨细,尽心尽责……

小区的门禁、围墙、电梯等位置广告随时更新、更换从未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拒因素而停止,在这方面也要表扬物业,可是广告收入业主却从来不知所用不知所踪……

还有一个问题,小区的物业公司到底是开发商有权决定是谁来做还是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我从未见过不带物业的小区,在这一点上应该大力表扬开发商,不但为我们盖好了房子,还为我们选好了物业公司,而且物业公司选好以后业主只有缴费权,没有辞退权,这是替我们找了个服务公司?还是为业主找了个没法不赡养的爹?

业主与物业矛盾由来已久,可是到目前为止,却没有一个机构或是部门能有效的制约和管理物业公司的各种不作为、乱作为,所以这才最终导致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物业的责任得不到监督,总会在某一天爆发,也早已在很多地方爆发过,今天有一个小小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上升到一起造成一死一伤的刑事案件,有关部门不该反思吗?

说到底,这起刑事案件表面上看似是业主与物业矛盾纠纷所致,其实深层次的问题是业主的合法权益无处伸向,物业的各种不作为无人监管,冲动的业主肯定不值得被原谅,但是七老八十的物业管理人员又何尝不是可怜的牺牲者呢?他们为了一个月甚至不到一千块钱的收入已经年过古稀还要被物业公司用来套取业主的物业费……说句不中听的话,该死的不是这个可怜的老人,该死的是这吃人的制度!可恶的资本家!冷眼旁观、甚至有利益纠集的有关职能部门!

不说了,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希望有关职能部门以后再面对业主与物业之间的问题要切实瞪起眼来了,不然谁知道某一天还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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