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了三个月,武大郎都死过了,等啥呢?等武松吗?”

一起发生在三个月之前的校园性骚扰事件,直到当事女生网络曝光之后,武汉大学才姗姗来迟给出回应,承诺“对整个事件进行调查”,这种“非要上了网才处理”的态度被网友奚落实属不冤枉。

当然,在“给武大的回应速度点赞,才三个月就成立工作组对整个事件展开调查,可见武汉大学对学生太重视了”的调侃之外,更让人无法容忍的其实是武汉大学的态度,面对一起发生在学习图书馆的性骚扰事件,当事女生孜孜不倦维权三个月都没能讨到一个学校说法,恰恰说明武汉大学还停留在“为了顾全脸面,而将问题藏在黑暗里”的阶段,完全无视女生诉求。


(资料图片)

按照女生在网络上的描述,她是今年7月在武汉大学图书馆自习时受到外院一男生性骚扰。女生称当时该男生坐在她对面实施不雅动作,她拍摄留取5段视频后,男生当场承认其不雅行为并写下道歉说明。事后女生多次联系外院老师维权,要求男生书面道歉且不参加评奖评优,3个月过去了仍未得到期待结果,于是选择曝光。

当性骚扰和高校联系在一起,毫不意外会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对于当事女生的自述,自然也是有支持也有质疑,在质疑的声音看来,女生事发之后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要求对方写下道歉说明,似乎已经意味着事件以私了方式终结,再通过学院要求男生书面道歉且特别强调不参加评奖评优是目的不纯另有所图。

说实话,要是没有手机录制视频取证,男生在女孩面前隐蔽的摩擦动作还可能真是空口无凭,能够写下道歉说明也意味着男生自知理亏,虽然公众没有界定性骚扰标准的权限,但从公序良俗的朴素认知来看,男生的行为绝对是对女生形成了困扰,没有哪个女孩会拿着自己的清白博眼球。

毫无疑问,在两性权利尚未真正平等的当下,我们整个社会对待性骚扰都是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连《妇女权益保障法》也仅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等,民法典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至少,从现行法律的角度而言,女生向武汉大学投诉男生行为的举措并无不当,反倒是武汉大学在面对投诉时的反馈太过拉跨。

或许,武汉大学对待校园性骚扰投诉的处置方式正是当下社会对待性骚扰模糊认知的一种反应,接到投诉他们关切的重点不是女生权益的被侵害,而是自己的脸面,以及丑闻闹大之后的社会影响,无处不在的这种遮遮掩掩实则成为性骚扰受害人维权难的最大障碍。

不止武汉大学,全国妇联一项针对北京、南京等城市15所高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经历过不同形式性骚扰的女性比例达到57%。有学者调查1200名女大学生后得出的数据显示,其中有44.3%的人表示曾遭遇性骚扰,而且不少受害者曾遭受过两次甚至三次以上。该调查也发现,23%的女大学生认为当前性骚扰的情况很严重 ,60.4%的女大学生认为情况严重 。

究其根源,校园性骚扰的普遍性跟青春荷尔蒙的躁动有关,但更多原因恐怕还得归咎于高校对待性骚扰侵权态度方面,一如武汉大学面对女生的持续投诉,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没有给出回馈,核心问题根本不是性骚扰难以界定、调查难度大,而是从认知层面来说,压根就对没有身体接触的骚扰行为没当回事,也不认为这样的骚扰会对女生造成心理创伤。

时下,高校对学生的招录标准还是停留在分数阶段,对学生校园表现的考核也是论文和成绩,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学生行为规范的评价体系,性骚扰这种伴随着女性平权而来的意识觉醒,在本应该是引领风气之先的大学里也同样没有超越社会整体认知的存在,不得不说,这是高校和社会在维护女性权益方面的双重缺陷。

要知道,高校原本应该是反性骚扰教育的第一课堂,有责任培养学生对性骚扰的清晰认知,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反其道行之,面对校内性骚扰丑闻时,一味回避颠倒责任,只为了学校脸面就牺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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