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的总体要求、工作规范和组织保障等内容,标志着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指南》一经印发,立即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资料图】

强化顶层设计

《指南》就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的修复理念、机制和方法等进行创新,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的顶层设计,使之更加契合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内在要求,切实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吴斌表示,《指南》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对于充分发挥信用修复的激励功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着重要意义。《指南》有效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体系,系统化厘清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管理、监督、服务三者的关联,明晰了主动修复和依申请修复两者的关系,让更多失信主体明晰信用价值,可以引导和鼓励文化和旅游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护合法权益,形成更加健康诚信的营商环境,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指南》延续了管理部门包容审慎的引导思路,是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的体现。当前,我国文化娱乐领域存在多种新兴行业,创新与合规之间的平衡需要主管部门进行精准把控。《指南》充分发挥了信用修复主体能动性,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明表示,通过主动修复的方式,对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展现最大的善意和关怀,背后传递的是主管部门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带来的政策温度,也是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认为,《指南》从4个方面构建了完善的顶层设计,为信用修复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一是明确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的各级管理主体责任,形成了分工有序的制度设计。二是明确了信用修复的分类指导,对于主动修复和依申请修复的条件、方式和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便于各地依规执行,保障了信用修复的规范性。三是明确了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优化了信用修复的制度保障。对于信用修复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通过自查、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监测,并及时上报,便于文化和旅游部及各地调整、改进、优化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提升管理和工作效率。四是明确了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可以保障信用修复工作的高质量推进,有助于统一信用修复工作标准,提升信用修复工作质量和效率。

科学精准施策

《指南》从规范工作流程、规范核查材料、规范文书格式、规范开展培训和规范信息使用5个方面,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修复工作提供了科学、精准的指引,确保信用修复管理部门、市场主体均可以依规执行。

“《指南》提出,要维护信用信息安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体现出主管部门对市场的深入了解。”孔明表示,当前,无论是对企业主体还是自然人来说,信用已经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无形资产,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信用的价值直接反映在品牌价值、市场竞争力等核心要素上。即便是失信企业的信用资产,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他们进行信用修复后重新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基础,一旦这些要素被破坏,失信企业将无法存续。

“《指南》将信用修复分为主动信用修复和规范核查依申请修复,且要求主管部门主动实施信用修复,这为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提供了明确保障。在信用修复培训方面,《指南》同样与时俱进,提出采取在线培训方式,一方面是因为疫情原因,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不管是在线还是实地培训,都是希望市场主体增加对信用知识的了解,避免发生失信的行为。”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曾博伟表示,《指南》还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将信用修复情况及时记入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记录。这也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后快速、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制度性保护。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表示,《指南》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由相关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用修复工作。《指南》还强调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规范信用信息管理,依法依规将信用修复情况及时记入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记录,维护信息安全,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持合法、必要、安全的原则,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确保数据准确,更新及时。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指南》还强调要通过信用修复培训加强对失信行为人的警示教育,强化其诚实守信意识,这也是文化和旅游部门践行善意文明监管理念的重要体现。

推动落地见效

《指南》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信用修复工作。

“落实《指南》各项举措,首先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真学好《指南》,准确理解具体要求,才能公平公正开展信用管理工作,让信用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曾博伟建议,《指南》相关措施与市场主体的信用工作息息相关,市场主体也应积极深入了解《指南》,特别是存在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更要全面学习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进行信用修复。

在推动《指南》落实方面,吴斌认为,可从3个方面入手。一是在推动落地见效上见真功。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有效扩大媒体传播力度,积极采取工作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切实推动措施在全行业信用管理中蔚然风行、落地见效。二是在推动因地制宜上见行动。各地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将信用管理、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同步考虑、协同推进。三是在推动监督检查上见效能。将信用修复工作情况纳入检查评估事项,切实通过自查、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监测信用修复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

“我们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结合信用修复工作实际,推动制度落实落地,可以有效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活力。”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指南》出台为契机,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走向全面、走向深入,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