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记者今天(10月29日)从北京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将执行“京6B”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非道路机械排放国四标准、扩大高排放非道路机械禁止使用范围等多项标准政策。此外,国三汽油车淘汰补助政策也即将到期。

提示一:以下标准政策12月1日起执行

“京6B”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北京发布的《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和《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两项地方标准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请全市成品油生产者、经营者、非经营性自备油品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生产、销售、使用达标油品。

与现有“京6”油品相比,使用“京6B”油品汽油车颗粒物排放可下降20%-30%,碳氢化合物下降10%-15%,一氧化碳下降6%-10%。柴油车颗粒物排放可下降20%,氮氧化物下降10%。

同时,北京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国四非道路机械排放标准,与目前实施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标准相比,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标准增加了发动机颗粒物数量限值和瞬态测试要求,以及增加了整机排放限值和测试要求。请在京的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用户,按照通告要求生产、销售、购置符合标准的非道路机械。

2021年12月1日起将实施新一轮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政策,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将扩大至北京北部四区部分区域及其他13个区全部区域,机械种类增加至7类高排放机械。请各机械使用单位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提示二:国三汽油车淘汰补助政策即将到期

补助政策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或转出在北京登记注册的国三排放标准汽油载客汽车和汽油载货汽车车主可享受政府补助。

在2021年年底前淘汰的国三汽油车,对载客汽车,报废的单车补助3200元-17600元,转出的单车补助1600元-8800元;对载货汽车,报废的单车补助11200元,转出的单车补助5600元。为方便车主办理手续,将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定为2022年3月31日,请广大车主抓紧办理手续,避免超过补助办理时间,逾期将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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