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吉林的一个案子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甚至法律大咖罗翔也参与了进来,可见确实是案子非常的有争议!那么具体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黄德义的老家,有一条河,这条河的两岸都有耕地,黄德义和振林村部分村民在河对岸有耕地,春耕时,因无法直接过河到对岸耕种,需要绕行几十公里去种地。因此,黄德义就自己花钱购买造桥的材料,搭建了通往河对岸的浮桥。这样既方便了自己家,也解决了两岸村民耕种和秋收的问题。而据新闻报道,在搭建浮桥之前,这条河这个地段至少有22人溺水而亡,可见此河真的是非常危险,可谓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而从客观来说,浮桥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呢,这个事情在部分人看来也不是没有破绽,那就是黄德义他收了过桥费,据媒体报道,黄德义是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搭建浮桥的,一开始还比较简陋,到了2014年,他和亲友又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浮桥,投入了近13万元。黄德义本人表态,为了收回成本以及维持桥梁安全,他确实是收点费用的。而2016年4月、2016年9月和2017年11月,洮南市水利局三次给黄德义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每次罚款1万元,并让他拆除浮桥。也就是总共罚款了3万元。而桥也是被拆了,可拆桥以后,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说除了小孩都被抓了。


(资料图)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的判决内容大致如下: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总计为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黄德义又上诉却被驳回!这个判决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里面的情理和法理都有很多的疑问。

那么,几点问题值得探讨: #普法进行时#

1.私搭浮桥属于犯罪吗?

2.为什么多人入刑?而不是一般的行政处罚

3.如果真如当事人所说 收费为自愿,还涉及刑事罪名吗?

4.桥梁直接被拆除,现在村民需要多绕道70公里,法理与情理如何和谐相处?

案子引起网络热议后,有很多媒体赶到当地进行采访,黄德义同村及河对岸安全村的多位村民向记者表示,黄德义曾是村小的一名老师,如今已年过五旬,因为建浮桥收费被判刑,老师的工作也丢了,现在靠种地和打工为生。而当初,村民们过浮桥去对岸,都是自愿交费,并未强制收费,所交的费用在3元到10元不等。如果属实的话,3块钱真得不贵,毕竟搭桥花了十几万,而维护桥梁的安全也是需要费用的,只不过就是缺少官方的认可,所以被认定违法和犯罪了。

媒体报道了一个村民的想法:黄德义家在河对岸也承包了一部分地,建这座桥,既方便了他们家,也方便了大家。建桥本就需要投入一大笔钱,通过收取一定的通行费,回收一点资金,他们能够理解,他还说“如果没有这座浮桥,我们要绕几十公里才能到对岸,花费的时间和金钱要多得多。”这么算下来的话,交点钱过桥事实上还更省钱了!而且有振林村民反映,看在乡里乡亲面子上,有些村民过桥没给钱,黄德义家也就算了,她自始至终都没给过钱。不过也确实是曾经与外地来过桥的产生过争执,有网友觉得,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惹到了大人物吧,不过这也是纯属网友通过逻辑思维推导的结果,真实被抓原因也不得而知。

那么,私造浮桥有罪吗?而且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让我们从法律本身来研究探讨一番!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方式:有随意殴打他人,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所以,私搭桥梁一定是不触犯本罪的,但是收费可能就有点争议,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黄某收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所以触犯了本罪,可是黄德义是不认可的,他觉得自己在焊船体、搭建上投入超13万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同时,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沿岸村民也证实该说法。如果上述证言属实,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黄德义说的属实,那确实不属于强拿硬要,没有客观的犯罪行为!

也有网友表示:这条河淹死那么多人的时候,当地水利局和其他部门为何不修桥方便村民?为何不想着保护村民的生命?而有村民修桥了之后为何还罚了3万块?村民用这个浮桥20几年了,怎么之前没事突然就犯罪了?是法律改变了还是世道变了?从网友们的问题我们可以知道,老百姓还是很有同情心的。

事件持续发酵,网络法律大咖罗翔也表示,即便认定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民众私自建桥,也可事后补办手续,而非一律拆除,尤其是在修建桥梁能够便利民众出行的情况下更不宜动辄拆除。确实,现在桥梁拆除了,村民出行要多走几十公里,严重耽误出行,浪费了更多的金钱和时间,情理与法理如何和谐相处?怎么才是真正的为老百姓服务?也有网友提出疑问:当地有关部门是在帮忙还是在帮倒忙?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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