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日前,胡女士从朋友处得知,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把商品房贷款转换成经营性贷款,贷款利率可以从5.6%降低至2.7%。

胡女士十分心动,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中介,并按照中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A银行办理“转贷业务”,并向中介支付了高额费用。

正当她为每个月可以少还贷款而沾沾自喜时,A银行发现了胡女士将经营性贷款置换房贷的情况,要求她提前还款。胡女士无力偿还,面临被诉风险。

近两年,银行贷款利率不断下调,不少消费者都希望通过提前还贷或转贷的方式缓解贷款负担,不法中介盯上了这块“肥肉”伺机而动。

对此,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提醒广大消费者,不法贷款中介是指从事贷款牵针引线的信贷“掮客”,往往披着合法外衣或不具备合法资格“赤膊上阵”,是从中小企业或贷款人身上以索取高额手续费等为目的的贷款中介组织或个人。

不法贷款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怂恿消费者置换贷款,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在转贷时,还面临违约违法、资金链断裂、影响个人征信和信息安全被侵害等风险。

宁波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们经常会收到“个人房贷转经营贷,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这类广告,但这些广告看似诱惑十足,实际暗藏风险。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清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尤其要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应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咨询了解。

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陈宗浩 孙挺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