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无论是开车还是步行,都要时时刻刻注意是否有危险来临!

就在1月11日的下午5多点钟,在南方羊城广州的一个某十字路口,本来人来人往,并行不悖,看起来一片平静,可是谁也不知道平静的背后即将有一场灾祸发生!


(资料图片)

突然,一辆宝马车极速地撞向人群,没有准备的人群瞬间乱作一团,纷纷逃跑,叫喊声一片,而没来得及逃跑的人就被极速的汽车撞到了,而现场十分惨烈,网络所有的视频和图片都已经做过处理,也是为了照顾人们的心理健康和承受能力!

然而,据目击者后来接受采访时称,非常异常的是,这辆宝马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又横冲直撞,又掉过头来继续去撞人,后来直到撞到一个护栏才停了下来。

目前据官方媒体报道,已经造成行人和电动车驾驶员等5死13伤。而事件的始作俑者很年轻,司机是一名22岁的年轻男子,已经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自从有了工业革命,汽车在人类得到普及,人们的速度更快了,而交通意外也更多了,据统计交通意外造成的死亡远远超过突发疾病造成的死亡。

但是这个事件之所以造成网络的关注,主要有几个原因,首先就是这个事件太惨了,造成了5人死亡13人受伤,这么多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无辜地逝去了。一个正常的人类都会对生命保持起码的尊重和敬畏,所以也会同情和关注死者和伤者!

还有一方面就是车的品牌,宝马车是比较高端的品牌,也容易引起话题和争议,有人说宝马车事故多,当然这也是毫无道理的。车子就算出问题也不能责怪到一个成熟的品牌上。

最后就是,这个驾驶员的行为太异常,首先一个正常的人不太可能会开车冲向人群,然后就算失控了也不太可能掉头再去继续撞击人群,所以也有网友认为,就是简单的报复社会,也有网友怀疑这是有目的的故意杀人!

目前事件还在调查中,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肯定希望相关部门必须调查清楚,如果马路上都是这种驾驶员,那么芸芸众生的生命随时可能会被毫无预兆地剥夺?

而从法律上来说宝马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定性呢?

我们首先抛开主观情绪和判断,先来罗列事件所有的定性可能:

1.车辆故障导致的意外事件。

2.驾驶员的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

3.驾驶员抱着犯罪的故意以汽车为作案工具杀害他人。

那么先来说第一种可能,意外事件,我本人认为这种可能性小,而要认定车辆故障,必须经权威机构鉴定属于宝马车的质量问题,不能随随便便地鉴定,而且要经得起质询的。而如果是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事故,那么就应当由宝马的生厂商和销售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驾驶员如果没有过错的话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更没有刑事责任了!

接下来再谈第二种可能,也就是交通肇事,那么构成要件是宝马司机违法交通法规驾驶,比如酒后驾驶,吸毒驾驶等,导致发生危害后果,那就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来看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次广州的事故已经造成5死13伤的重大后果,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属于处罚重的档次,应当在3-7年量刑。而如果是这种处罚,可能会让很多民众觉得不公平。

最后来谈一种可能,犯罪故意!如果是宝马司机是目标明确地要杀死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那么就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规定,触犯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处死刑!

而如果驾驶员是报复社会故意冲撞人群,那就是使用极为危险的方法,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也是让老百姓最痛恨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让我们普通人觉得危险随时降临,生命没有保障!

《刑法》第115条,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合本次广州事件,这个司机如果是被认定报复社会,而结果是造成5死13伤的严重后果,性质非常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依照法律应当判处死刑。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它也是用来保护人们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违法犯罪者最终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不尊重生命的人,法律最终也会教会他如何尊重生命!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想法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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