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作者:毒哥&玉成
(相关资料图)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01
最近,山西大同市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校园欺凌事件。
事情最初是在网上传开的,原因是一名小学四年级(10岁)男童的家长发现孩子性情大变,经常念叨“变态”、“有病”,还有轻生倾向。
一开始家长还以为是学习压力太大导致的,仔细了解才知道,孩子被两名同寝室同学(均为9岁)欺负了一年多。
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欺负,而是性侵,大致情节还是看图吧,我不写了...
家长大骇,连忙找学校和施暴者的家长要说法,三方先经过一轮交涉,施暴者家长和受害者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的检查费用。
然而受害者家长进一步要求学校和施暴者公开道歉的时候,对方就不干了,于是家长愤然将相关材料发到了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们经常都会讨论刑责年龄下调的问题,但无论怎么调,九岁显然都太小了,让九岁的孩子承担刑事责任,显然是不现实的。
但与此同时,九岁小孩能做出来的事情,恶劣程度已经远超普通成年人的想象。
在没有对应的法律可以惩治的情况下,小恶魔们究竟还能做出什么恐怖的行为?
事情的后续处理,也印证了网友们的担忧。
最近,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证实两名施暴者对受害者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
如此可怕的性暴力,被模糊成了“欺凌”的表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普通的校园霸凌呢。
至于处罚,也是轻到让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两名施暴者被判“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小的罚不了,那大人就算不入刑,也起码得接受点民事赔偿吧?
但实际上官方开出来的处罚,对施暴者的监护人也仅仅是“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说白了,就是没有惩罚。
唯一能称得上重罚的,就是学校的负责人,几名校长、老师被开除,学校被责令整改。
这已经是能对学校开出的最严格的处罚了,而且之所以罚那么“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侵害情节是在学校宿舍发生的,否则的话,估计学校那边也不会有什么惩罚。
但不论再怎么罚,校长老师无法代替施暴者去坐牢,也不可能去给受害者赔偿,处罚学校,只是做给外人看的,对于受害者本人来说没有区别。
难道只是因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受害者就必须打断牙齿和血吞吗?
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他的权益,又有谁来保护呢?
02
通报出来之后,网友们对轻如鸿毛的判罚结果,感到极为不解。
实际结果之所以和民众观念差异如此之大,关键是因为一连卡了两重bug。
第一是被性侵的受害者为男性,在以前人的观念中,只有女性才会被性侵,所以相关法律的制定,都是围绕着妇女被性侵来制定的。
然而随着时代发展,人们才发现一切并非如此,但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直到现在,我国对男性被性侵的法律确定,还停留在“猥亵”上面。
也就是说,就算是成年人性侵男性,也最多被定个强制猥亵罪,判个一两年,已经叫司法的进步了。
这就导致了性侵男性,尤其是男童的代价,和造成的恶劣后果完全不成正比。
第二个bug,就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早就是社交媒体上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但关键在于,法律制定或修改的速度,要远远低于人们观念发展的速度,更低于人渣进化的速度。
就以这次的事件为例,就连最见多识广的网友,都被这九岁小孩能做出来的事情给震惊到了。
而且能做出这种事情,估计也不是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来的,99%的可能性都是从网上不知道哪里,接触到的不良信息。
在人人都有一个手机的时代,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能接触到的信息,已经没有了界限,甚至未成年人的世界,有时候比成年人来得更野。
那我们要如何确保未成年人不走歪路呢?
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暂时无解。
人容易学坏,关键还没得罚,不能罚,也就难怪如今的人听到“未成年人”这四个字,都唯恐避之不及了。
03
从实施的角度来看,最能有效防范未成年犯罪的,其实就是惩罚监护人。
毕竟几岁、十几岁的小孩子,圈子就那么小,学坏能有什么其他原因呢,不就是家长没教好吗?
如果孩子违法犯罪,家长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就会有更多熊家长有所忌惮,不会放任自家的孩子不管。
其实法律也的确是这样规定的,孩子只要年满八周岁,智力正常,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而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哪怕监护人不能代替孩子坐牢,但赔偿这一块,该给的就是要给的。受害者也完全有理由要求施暴者家长提供赔偿。
但在这一个案件中,也许是几个孩子年龄都太小,又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大家都想息事宁人。
又或许是受害者家长意志还不够坚定,或者没有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导致有和稀泥的空间,反正最后官方的处理结果,只停留在训诫上面,根本没有提到任何赔偿。
至于受害者家长一直期待的公开道歉,目前我们也没有看到。
反而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的家长,在抖音上将网名改为“受害者父母已经拿钱和解”,一副有钱就能为所欲为的嘴脸。
鉴于孩子和父母的德性,我有理由相信就算他们公开道歉,也绝对不是真心的,最多只是应付一下舆论而已,这样的道歉要来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最后总结起来,施暴者欺凌受害者一年多,情节非常恶劣,对受害者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有可能要很多年的心理疏导,才能缓过来,也有可能永远也缓不过来了。
但处理结果就是,施暴者除了接受点“训诫”,家长赔点钱之外,毫发无伤。
而受害者则伤痕累累,没有任何可以通过正规渠道,伸张正义的方法,而且大概率要换个学校读书,毕竟如此大的心理阴影,谁也承受不住。
如果放在欧美电影里,这就是典型的复仇故事的前置剧情,当然我不希望看到冤冤相报的结果,但这个魔幻的世界,又要让人如何自处呢?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