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4个月,丰县小花梅案终于有了个结果。


(相关资料图)

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虐待、非法拘禁小花梅的董志民,因虐待、非法拘禁犯罪持续时间长,犯罪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

数罪并罚,被有期徒刑9年。

拐卖小花梅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人也正在提请最高法追诉。

众恶徒还在审判当中,小花梅的故事也浮出水面:

1980年,小花梅跟随改嫁的母亲到云南的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

1995年嫁到了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精神出现问题。

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就以治病等为名将小花梅从云南拐骗到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某。

1998年5月,小花梅离家出走,但仅仅一个月后就被人贩子逮到,并以3000元卖给另外一对人贩子霍永渠、霍福得。

两个姓霍的人贩子则转手以人5000元转卖给了董志民和他的老爹。

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在被卖到董志民家里的时候,小花梅确实有点痴呆的,但生活还是能自理的。

可惜的是,在董氏父子的摧残下,小花梅沦为了生育机器,一共生育了8个孩子。

并且精神障碍的症状严重恶化。

而董志民仅仅在2013年带着小花梅去乡镇医院的小门诊,开药治疗过一次。

平常更是进行非人的虐待: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拘禁。

在这期间,小花梅时常挨饿受冻,关在没有水电阳光的农村仓房内。

现如今,小花梅已被确证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看到这里,我们已经足够为这种悲哀的遭遇痛心了。

虽然有人高呼:正义没有缺席,只是迟到。

但这种迟到的正义,对小花梅来说,又有多少意义呢?

妙龄女已成白发人了!

更何况,这份正义,也是不完整的。

比如,董志民婚内有没有强奸行为?似乎在一审中是不算的,即便有,可能也被法官认定为“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而不是强奸。

此外,一些人贩子也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没有被追诉。

所以,不要再说什么“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之类的渣男话语了。

真正的正义,就不应该迟到!

更何况,这份正义还是在无数网友冒着号没了的风险,冒着被谈话的风险,注视出来的。

刚开始,徐州方面的个别人可是自作聪明,为了掩盖一些里子,保住一些帽子,稳住一些面子。

发布了四个自相矛盾的公告……

丰县不是上海,即便是现在,村外人士去那边,都要经过严格登记,重重审问。

也许小花梅的问题是解决了,但别的村子呢?

就没有类似的情况吗?

如果你真的深入基层,调研过苏北、皖北、河南等农村,就会发现,那时候“花钱买媳妇”的情况是非常普遍,且“正常”的。

报告文学记者武勤英,曾在80年代发表过文章。

他介绍到:

“黄泛区”人口众多,偷盗抢劫和治安事件频发,人口买卖的现象也非常猖獗。

小花梅的遭遇,发生在徐州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这些村庄里的受害者们不仅仅是人被隔离,信息也被隔离了。

我们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但就怕我们却对他们的存在没有感觉。

一句轻飘飘地“那个年代都这样”,就糊弄过去了。

在现代化进程中,必然会有社会不平等的矛盾,但光明与黑暗同时存在,关键在于如何面对、如何解决。

我想,只有愿意直视自身的阴暗与伤口,并主动晒在阳光下,才能抚平历史的伤疤,才能弥割裂的人心,才能凝聚美好的共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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