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王思聪等4人打人,要被行政拘留5到7日,罚款500元,现在王思聪在提行政复议,所以公安现在是暂缓执行,就是还没有开始拘留。

我的理解,在行政复议中,王思聪一方面有可能积极争取被打人者的谅解,一方面有可能会论述当时的冲动情有可原,如对方确实也有过错,还有就是可能申请伤情重新鉴定,认为对方连轻微伤都不构成,再就是可能认为当时动手的不是自己,是其他人,而其他人也认。

以上只是我的推理,要看回案情。

一般行政复议期间是不停止执行的,但也有例外情况如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或法律规定需要停止执行的。

回到行政复议,只要是认为对行政机关作出警告、罚款,吊销,还有像这里的拘留不服的,当事人都可以在60日内提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都会受理,一般受理了,60日内会有决定,情况复杂的,可能会延长,但最多延不超30日。

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再就是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所以是不会影响王思聪的无犯罪记录。王思聪申请行政复议,他可能会从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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